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7〕3号
关于2017年选派教师赴境外进行教学能力培训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外教学技能培训管理办法》(校教发〔2016〕6号)的精神,学校决定启动2017年教师境外教学能力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和课程开发能力为重点,通过赴境外高校观摩教学活动、参与课堂教学实践、参加教学方法座谈研讨等方式,学习境外高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组织形式、教学方式方法和手段,了解境外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和教学管理机制,推进我校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及教师教育教学技能的提高。 二、选派条件 开展境外教学技能培训属于公派出国(境)人员,优先选拔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具体条件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已在本校从事教学工作3年以上,且近3年的年度考核等级为称职及以上;近3年系统讲授一门以上课程,且承担的教学工作达到其聘任岗位要求;教学效果良好,近3年学生评教每学期平均在85分以上、且无教学事故、教学差错等情况。 2.参加培训教师年龄原则上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且身体健康。 3.具有良好的师德和综合素质。 4.近3年内未曾在境外留学半年以上或未参加过学校组织的境外教师培训项目者。 (二)必备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获得者、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完成人; 2.校级及以上教学名师、校级教学名师培养对象、师德标兵; 3.省级及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主要完成人(前三名),校级特色(名牌、示范或重点)专业负责人、校级及以上精品资源课程负责人、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负责人; 4.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5.在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得奖励的教师,校级教学质量优秀奖获得者、校级教师授课竞赛二等奖以上获得者; 6.学校“双百工程”创新实验班优秀任课教师、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或重点培养教师; 7.其他优秀教师。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派积极参加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校内教学能力集中培训并获得优秀学员的教师。 三、培训地点、时间、人员组成 (一)培训地点:台湾海洋大学、高雄海洋科技大学。 (二)培训时间:2017年11月底到12月初,12天左右。 (三)人员组成:本次选派以理工农科类学院为主。具体是:水产学院、食品科技学院、海洋与气象学院、海洋工程学院、航海学院、农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学院、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各选派2人。国家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试点专业各选派1人。 四、选派程序 (一)个人申请。符合选派条件的个人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外教学技能培训申请表》(见附件),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选派条件和教学业绩组织遴选、公示,确定被推荐人,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三)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汇总被推荐人员名单,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并从中选定1名团组负责人,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被推荐人员,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发文公布实施。 五、培训经费 培训人员的境内培训和办理签证等费用以及往返交通费,境外的培训、住宿、交通等费用由学校承担。 六、培训管理与考核 (一)选派人员与学校签订培训任务责任书,明确权责关系,在完成培训规定的事项和考核要求后报销相关费用。 (二)参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台湾地区的法律法规,培训结束后按期返校。1周内交回《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1个月内向所在单位及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提交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体会。 (三)境外培训返校工作一学期内,在教学单位举办1次报告会,交流学习的体会与收获,组织1场公开课。并积极组织和参加专业、课程建设,指导与帮助其他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 (四)参加境外培训人员,回国返校后应在学校服务工作至少2年。 七、材料报送 各单位(部门)须于6月9日前,将本单位(部门)推荐申请人的纸质材料(1式2份)交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公室(行政楼3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gdoujszyzx@126.com。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2396130。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境外教学技能培训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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