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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能力培训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 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校本培训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7-09-19 17:30:52  作者:jgwnl   点击: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发〔2016〕4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
 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校本培训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校本培训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16年7月5日



 

 

 

广东海洋大学2016-2017学年新入职教师

教学能力校本培训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继函〔2016〕24号)、《广东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试行)》(校教发〔2013〕4号)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提高新入职教师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能力,适应我校教育教学建设与改革及人才培养需要,学校决定组织实施新入职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校本培训(以下简称校本培训)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培训目的

通过开展校本培训,帮助新入职我校教师,了解学校发展历史、办学特色、发展愿景和教师岗位职责基本要求,树立先进教育理念,熟悉教学规章制度、教学流程和教学基本要求,掌握基本的教学方法,具备基本的教学技能,养成基本的教师职业素养,具有独立胜任课程教学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2016年新入职教师,包括专任教师和学生辅导员。其他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可根据需要自行选择相关培训项目。

三、培训形式

校本培训采用集中授课、专题辅导、专题交流和自学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实施校院系三级管理相结合,将理论学习、教学观摩与教学实践相结合,导师指导与教学系教学研讨相结合。

四、培训学时

培训学时要求:总学时168学时,其中必修108学时,选修60学时。其中,《2016年新入职教师教学岗位集中培训计划》(附件1)规定的必修42学时必须完成,且不能相互替代。

五、培训内容

校本培训分为教育教学理论培训、教育教学实践实训、教学建设与发展培训等三阶段和模块,其中教育教学理论培训包括学校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两部分内容。

(一)教育教学理论培训

1.集中培训

学校集中培训主题为“2016年新入职教师岗位集中培训”。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主要采取专题讲授、研讨、交流的方式进行。时间安排在2016年8月23日-26日,培训内容见附件1,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个人自学

新入职教师要积极开展自学活动。通过“广东海洋大学教师在线学习中心(gdou.enetedu.com)”网络平台,学习《高校教师师德素养与专业发展》、《展现教学魅力和构建高效课堂》、《国家级教学名师谈教学》等专题课程内容。全学年至少达到50学时的课程培训。

(二)教育教学实践实训

教学实践实训由教学单位(部)及其下属专业系结合新入职教师的实际自行组织。一是按照《广东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培养提升计划(试行)》(校教发〔2013〕4号)的要求,为新入职教师选派教学经验丰富的优秀教师作为导师进行一对一结对指导培养;二是在结对导师指导下,鼓励新入职教师在培训期间参与相关课程的部分教学工作,通过实践实训使其基本达到主讲教师的任职条件;三是定期组织和安排新入职教师参加各种实践实训教学法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教学研讨与交流;四是支持新入职教师通过担任助课、辅导员、班主任等方式开展育人实践。

(三)教学建设与发展培训

学校和各教学单位(部)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等方面培训和研讨,也可组织青年教师参加教学观摩活动,承担相关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积极参加本单位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工作,提升教师教学建设与改革能力。新入职教师在1年内应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研讨会和教学竞赛观摩等活动,不少于3次。参加学院组织的教学研讨和教学观摩等活动也不少于3次。

六、培训计划

2016年新入职教师的校本培训,应于新入职教师进校后的第一学年内即2016-2017学年完成,具体安排见附件2。各教学单位(部)培训参照相关内容并根据工作实际自行安排。

七、培训的组织与管理

建立校院(部)两级管理责任制。人事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在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指导下落实学校层面的组织管理;各教学单位(部)由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组织、协调、落实具体工作。

(一)学校培训

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牵头,会同教务处、人事处在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指导下组织学校层面的教学培训,并对培训工作进行考核。其中,集中培训和个人自学由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主要是落实相关集中培训课程(专题报告)授课教师的聘请、培训地点的落实及培训班的管理工作,同时为参训教师的学习提供必要的条件。学校层面教学建设与改革研讨活动由教务处组织落实。

(二)教学单位(部)培训

各教学单位(部)在组织新入职教师参加人事处牵头的教育理论培训基础上,负责组织本单位教师参加校本部教学能力培训工作,以及新入职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实训考核。各教学单位(部)要结合教学实际,结合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教学改革以及教学管理组织本单位新入职教师开展培训工作。

八、培训要求

(一)集中培训要求。2016年新入职的教师必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集中校本培训。集中培训期间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并由专人负责。培训结束后,参加培训的新入职教师需撰写一份学习心得,字数不低于1500字,提交给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二)教育教学实践实训由各教学单位(部)在第二学期通过试讲进行考核。试讲记录及教学评价表报送教务处。

(三)教学建设与发展培训由教务处组织考核。参加《广东海洋大学青年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新入职教师需按提升计划中相关规定参加导师和所在单位的考核。

(四)完成全学年校本培训学习任务后,新入职教师需撰写入职培训个人总结,字数不低于3000字,提交所在教学单位(部)教学主管领导,并报送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备案。

(五)考核结果及应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根据新入职教师网上学习证明、参加专题学习情况、学习心得、教学试讲以及参加专题研讨会等情况综合评定。教师教学校本培训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及以上者,方可获得“广东海洋大学新入职教师教学能力培训合格证书”。考核成绩报送人事处和教务处,作为教师资格认定、职称晋升和课程主讲教师确认的必备条件。

 

附件:

1.2016年新入职教师教学岗位集中培训计划

2.2016-2017学年新入职教师校本培训实施计划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7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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